1、"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目标和引进对象是什么?
"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是江苏省设立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各地引进海内外特别是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围绕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每年从海内外引进100名左右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并根据其创业创新的发展情况,择优给予持续资助,以进一步增强对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吸引力,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活力。
2、“引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包括哪些?支持哪几大类高层次人才?
(1)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对江苏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产业基地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环保设备、现代制造、工业设计、现代物流、服务外包、金融投资、文化产业和现代农业等我省重点发展的高科技新兴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3)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企业重大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4)地方、部门、企业及社会资金重点支持的高层次人才。
3、“引进计划”是否覆盖高校和医疗卫生系统?
择优支持一批由高校、科研、三级甲等医疗和省级疾病控制机构引进的,能提升我省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科研创新水平和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的领军人才。
4、“引进计划”的牵头组织和实施部门是哪些?各自职责是什么?
“引进计划”的牵头组织部门是省委组织部,负责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综合和协调工作。省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厅、人事厅、财政厅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自职责如下:
省发改委、经贸委:负责提供江苏重点产业发展目录,审查引进人才的投资方向。
省科技厅:负责省内重点骨干企业或其他创业创新载体自主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
负责升级各类科技计划对引进人才的配套支持,优先推荐引进人才承担相关国家科技计划。
省人事厅:负责组团赴海外宣传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受理其申报材料;
对引进人才的学历、资质等进行审查,为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落实引进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省财政厅:负责引进人才专项资金的落实和跟踪管理。
5、申报该计划可分为哪些类别?
可分为两大类,分别是自主创业人才(A类)和企业引进人才(B类)
6、什么是“自主创业类人才”?申报09年“自主创业类人才”需具备哪些条件?
自主创业类人才(A类)指符合支持重点,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省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此类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属所创业企业所有,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知识经验;
3、2008年1月1日后在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或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但已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苏创业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引进人才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团队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5、引进人才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特别优秀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7、什么是“企业引进类人才”?申报09年“企业引进类人才”需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引进人才(B类)指符合支持重点的各类高科技企业引进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
此类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担任过高层管理、技术职务;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突出业绩;
3、2008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达成引进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1年以上,出站后在我省高科技企业从事重大技术研发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也可申报;
5、企业给予引进人才股权或较高的年薪(苏南不低于40万元;苏中不低于30万元;苏北不低于20万元);
6、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
特别优秀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8、留学人员个人如何能申报“引进计划”?
创新类人员由用人单位向省科技厅或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申报;暂未落实合作企业或创业地点的海外留学人员,由个人向地方人事部门申报,经组织评审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送省人事厅。留学人员也可直接向省人事厅申报。
9、南京市申报该计划的遴选程序如何?
各区县汇总材料——区县人才办初审——上报市人才工作处——专家评审——上报省人才办
10、留学人员申报该计划时,哪些类情况应在申报中注意避免?
同一人从不同领域进行申报、同一个项目以不同人员的名义进行申报、已获得过“引进计划”资助的人员,不再受理申报。
11、江苏省对申报材料的遴选程序如何?
遴选程序为:资格初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划拨经费——评估审计
12、留学人员进入“引进计划”可以获得哪些支持?
金融政策:(1)给予每人(团队)1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直接进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优先推荐进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
科技政策:(1)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和相关的国家科技计划;
(2)优先支持领衔实施的科技项目申报我省各类科技计划;
(3)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
(4)优先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人才政策: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的问题。
15、想要更多的了解该计划可以和哪些部门沟通?
南京市的有关申报事项可咨询南京市人事局:潘霖
联系电话:025-83614469 电邮:panlin@naie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