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专项补贴资金
资金介绍:
专项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在“南京(金陵)留学人员创业园”中的留学人员企业 。文件点击查看
适用对象:
来我市创业的留学人员,所创办的企业不分所有制形式均可申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持有经过我市人事部门出具的《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申请人须为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者拥有企业20%以上(含)股份的股东;
3、所创办的企业为2006年1月1日(含)以后在“南京(金陵)留学人员创业园”和“中国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任一成员单位注册登记的企业,并且企业为我市鼓励发展的高科技企业和高科技研发企业(或中心),企业发展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
扶持内容:
对在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中的留学人员企业的扶持项目包括以下三类:
1、留学人员企业入驻创业园创办初期,自用的生产和研发用房的房租补贴。房租补贴时间为从留学人员企业注册当年起算及后3年内,补贴费用分3年拨付,补贴标准为企业实际缴纳房租的50%,补贴每个企业的逐年累积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整;
2、留学人员来宁创业初期,确无住房的可申请周转公寓补贴。补贴时间为从留学人员企业注册当年起算及后2年,费用逐年拨付,补贴标准为留学人员实际缴纳房租的50%,每人享受的公寓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2年内累计总额不超过3万元;
3、留学人员来宁创业初期,补贴2006年1月1日后第一次购买商品房或汽车的部分费用,专项补贴资金的资助额度为本人申报年度上一年度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市财政实际留成部分。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
资金介绍:
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程重点资助到非教育系统工作的留学人员。 江苏省人事厅每年一次负责经费资助的组织实施。具体详情参见江苏省人事厅网站http://invest.people.com.cn/GB/76756/136442/8204879.html
适用对象:
在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申请条件: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
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技术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扶持内容:
一、A类--项目(课题)资助经费。
二、B类--小额资助经费。
三、C类--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
四、D类--开办工作资助经费。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资金介绍:
2009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选择创新意义重大、发展前景好、企业成长性高并有望迅速形成重大战略产品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具体详情请参见江苏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jstd.gov.cn/hotkm/jskj/entry.jspa?entryID=27090&categoryID=298
扶持内容:
1、重大产业专项项目(A类)。2009年将重点组织生物医药、半导体照明(LED)、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装备、战略高性能材料、轨道交通、新型环保装备等七个重大产业专项。
2、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项目(B类)。2009年继续设立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项目,积极支持国内院士及其科研团队携带创新成果在江苏实施转化。
申请条件:
1、申报A类项目的基本条件:
①申报项目必须属于重大产业专项所规定的指南范围,目标产品处于产业链的重要节点,对突破瓶颈约束和提升带动该产业整体水平具有显著作用;
②项目核心技术具有重大突破和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规模产业化的技术基础;
③申报企业应为国内同行业中的骨干企业,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能力、资金筹措能力和创新人才团队,须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原则上应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的有关要求;如企业属新办的初创企业,要求具有合理的投资结构、较为充足的资金来源和高素质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2、申报B类项目的基本条件:
①申报项目成果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创新性强,且市场前景很好。项目的核心技术成果必须为院士及其团队所开发拥有,且已全部转让或独家许可给申报企业实施产业化,不支持核心技术成果不是由院士及其团队开发拥有的项目;
②申报企业所在地对立项支持的院士领衔项目应给予其个人不低于100万元的配套激励,对立项支持的院士参与项目应给予其个人不低于50万元的配套激励;
③项目申报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人才团队、资金筹措能力,须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原则上应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的有关要求;如企业属新办的初创企业,要求具有合理的投资结构、较为充足的资金来源和高素质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
计划介绍:
“十一五”期间,实施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引进计划),重点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引进500名左右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若干人才团队,促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带动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在核心技术及重大产品的自主创新方面进入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行列,打造一批快速发展、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和企业群。
重点引进:
1.我省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工程及新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所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
2.落户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创办科技型企业,其产品符合我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企业领军人才。
配套资金:
设立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列入省级预算。对新引进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创新资金资助,对已获市、县(市、区)资助的创业创新人才,其创业创新成效显著的,可择优给予持续资助。人才引进资金资助计划一经下达,即向申报单位拨付相应经费,由单位直接拨付给引进人才个人。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江苏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jsppd.gov.cn/jsppd_gov_cn/article/show.php?itemid=15696